外勤实践安全管理规定
为确保外勤实践教学的安全有序进行,保障学生人身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所有参与外勤实践教学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。
1出发前报备
所有外勤任务出发前,必须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提交详细的任务计划,包括任务地点、预计时间、参与人员名单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发。
2携带领用装备
外勤人员必须携带学院统一配发的装备,包括但不限于:通讯设备、急救包、勘察工具、防护用品等。出发前须检查装备是否完好可用。
3保持通讯畅通
外勤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开机,每隔两小时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报告一次位置和情况。如遇通讯信号中断,应立即转移到有信号区域并报告。
4团队行动
外勤任务必须至少两人结伴同行。严禁单人行动。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视线范围内的距离,不得擅自离队。
5禁止夜间单独行动
严禁在夜间(日落后至日出前)单独行动。夜间如需外出,必须至少三人同行,并提前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报备。夜间外勤任务须经外勤实践教学部主任批准。
6按时返回
外勤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。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,必须提前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报告并说明原因。超过规定时间2小时未返回且未报告者,将启动应急预案。
7禁止进入禁区
严禁进入学院划定的禁区范围,包括:栖塘村核心区域、化学馆地下室、虎崖山禁区、三河下游未开发区域。违反者将按校规严肃处理。
8异常情况报告
在任务地点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:不明声响、异常气味、地形变化、可疑人员等),应立即暂停任务,撤离至安全区域,并第一时间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报告。
9应急处理
如遇紧急情况,应优先确保人身安全,立即拨打紧急联系电话,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。紧急联系电话:022-XXXX-XXXX(外勤实践教学部24小时值班电话)。
10任务完成报告
外勤任务完成后,必须在24小时内向外勤实践教学部提交任务完成报告,包括任务执行情况、采集数据、遇到的问题等内容。
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违反规定者,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、记过、取消外勤资格等处分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